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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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壽天里岡山路533號(總務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壽天里岡山路53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登記合格之廠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 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税或所得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標期限及開標時間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二、開標時,如有減價、比減價格程序,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
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限內,請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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