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
| 機關代碼 | 3.92.4.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5722150#202 |
| 機關代碼 | 3.92.4.3 |
| 單位名稱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東區學府路一二八號 |
| 聯絡人 | 蔡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5722150#202 |
| 傳真號碼 | (03)5723212 |
| 電子郵件信箱 | sctsai@gm.hccvs.hc.edu.tw |
| 工程計畫編號 | 113102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35,742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於未來以標餘款後續擴充至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擴充金額為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後續擴充期限為113年9月30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6/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庶務組(106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購買免費索取,郵購則請自備回寄郵資並注意時效。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3/06/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3/06/18 09:00 |
| 開標地點 | 本校和平樓1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67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中等學校基金-新竹高商401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40工作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一)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至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庶務組(106室)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二)附貼足限掛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領取者(需自行考量郵遞往返時程),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體育館電源改善工程」採購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
| 其他:附記救濟程序 | 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