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221 已決標公告

112-1學年度「教學相關資通設備」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睿電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4,000
原始預算
$ 162,600
底價金額
$ 154,470
決標折數
9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4.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3)5722150#202
機關代碼 3.92.4.3
單位名稱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學府路一二八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3)5722150#202
傳真號碼 (03)5723212
電子郵件信箱 sctsai@gm.hccvs.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62,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62,6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1/09
原公告日 112/11/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庶務組(106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免費索取,郵購則請自備回寄郵資並注意時效。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2/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6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和平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13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新竹高商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5日曆天內交付規格文件,經機關查驗通過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內容 1.販售招標文件/需求規格書/三、需求表/項次三之基本規格重新修正如更正文件,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規定,延長等標期,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整、開標時間為112年11月16日上午9時整。 2.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派員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3-5722150分機202)領取修正文件,或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至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庶務組(106室)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二)附貼足限掛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領取者(需自行考量郵遞往返時程),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112-1學年度「教學相關資通設備」財物採購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3)5722150#202
機關代碼
3.92.4.3
單位名稱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學府路一二八號
聯絡人
蔡先生
聯絡電話
(03)5722150#202
傳真號碼
(03)5723212
電子郵件信箱
sctsai@gm.hccvs.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62,6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62,6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11/09
原公告日
112/11/03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庶務組(106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購買免費索取,郵購則請自備回寄郵資並注意時效。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12/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2/11/16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和平樓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13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新竹高商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5日曆天內交付規格文件,經機關查驗通過日起14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更正內容
1.販售招標文件/需求規格書/三、需求表/項次三之基本規格重新修正如更正文件,依據招標期限標準第7條規定,延長等標期,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12年11月15日下午5時整、開標時間為112年11月16日上午9時整。 2.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派員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電話:03-5722150分機202)領取修正文件,或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自公告刊登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至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庶務組(106室)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二)附貼足限掛回郵郵資之大型信封領取者(需自行考量郵遞往返時程),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112-1學年度「教學相關資通設備」財物採購案"招標文件。 (三)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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