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履約情形經本校評定良好,得優先取得後續年度之議價權利,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及相關規定辦理,本案後續擴充採1次1年,以2次為限。(每次後續擴充預算金額估新臺幣1,529,96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自108 年1月1日至108 年12 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且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營業項目列有「I901011 保全業」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日止,得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