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未來以標餘款後續擴充至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擴充金額為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行政和平樓1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新竹市東區學府路128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請自行考量標單郵寄送達時間以免影響權益)
履約期限
於107年12月10日前完成,餘詳契約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或行號,或前項外已立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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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內容
1.本案需求漏列"無線安全防護閘道器設備"且"24埠網管型邊際交換器"規格有誤",修正需求規格書及標價清單等相關文件。,並延長等標期。
2.原已電子領標廠商請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3.允許更正公告刊登日以前已投標或已將投標文件交郵遞之廠商,撤回其報價或更正有關之內容。
4.廠商如認為本校就本修正公告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提出異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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