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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擴充後之契約上限金額為預算金額。即後續擴充金額以「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額,期間以履約日起至113年底止,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投標須知下載
開標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行政大樓四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營繕組)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不限定行業類別,不允許合作社投標。
(二)投標廠商應附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設立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係由「活動中心音樂廳改善工程」分案辦理採購,新座椅安裝需配合工程進度,暫定113年10~11月。舊座椅及地毯拆除時間:決標次日起7日內須完成靠牆5列15排舊座椅拆除、移至不佔施工動線處;40日內須完成座椅及地毯拆除及運棄。得標廠商需先進行座椅廠製加工,待本校通知指定日起14天內安裝完成新視聽座椅。
2.拆除之舊視聽座椅及地毯由廠商負責運棄,不另給付廢棄物處理費。
3.視聽座椅規格說明詳如招標規格說明。
4.113.08.01更正開標時間及地毯拆除數量。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係由「活動中心音樂廳改善工程」分案辦理採購,新座椅安裝需配合工程進度,暫定113年10~11月。舊座椅及地毯拆除時間:決標次日起7日內須完成靠牆5列15排舊座椅拆除、移至不佔施工動線處;40日內須完成座椅及地毯拆除及運棄。得標廠商需先進行座椅廠製加工,待本校通知指定日起14天內安裝完成新視聽座椅。
2.拆除之舊視聽座椅及地毯由廠商負責運棄,不另給付廢棄物處理費。
3.視聽座椅規格說明詳如招標規格說明。
4.113.08.01更正開標時間及地毯拆除數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