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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投標時應將下列證件影印本放入標封內
1.升降機安全協會會員證明文件。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限截止收件日前六個月內申請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二)領取圖說時間方式:現場領取: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三﹚招標機關地址:63201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四﹚招標機關聯絡人:王賢隆;電話:05-6315219;傳真:05-6365053。
﹙五﹚收受投標文件場所:本校總務處營繕組或文書組。
﹙六﹚收受投標文件截止期限:民國109年1月7日11時0分。
﹙七﹚開標時間及地點:民國109年1月7日13時30分,在本校行政大樓4樓總務處/營繕組。議價時間及地點:民國109年1月7日13時40分,在本校行政大樓4樓總務處/營繕組。投標人須按規定時間,親自或由授權出席代表攜帶授權書參加開標,如未參加,將喪失減價或比價之機會。
﹙八﹚投標文件無效之規定: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送投標文件無效,投標文件無效之廠商,本校得要求其離開開標會場。
1. 未附聲明書或聲明書未經蓋章者。
2. 經審查證件不全、失效或不合規定者。
3. 未用本校標單者。
4. 標單未蓋印章或印章與印模單不符者。
5. 字跡模糊或塗改而未蓋印章或無法辨識或破損不完整者。
6. 標單未以中文大寫填寫總額或以鉛筆填寫者。
7. 投標廠商或負責人名稱與登記執照不符者。
8. 同一廠商投遞有效標封二封以上者。
9. 受停業處分或被停止投標權尚未屆滿或撤銷者。
10. 於投標文件內附加條件者。
(九) 工程估驗:無。
(十) 履約期限:同契約期限。
(十一) 勘察工地:投標廠商應詳細閱覽各工程圖說及文件,並自行前往施工地點詳細察勘,確實明瞭一切工程有關事項後參加投標,得標後不得藉詞于工地情形擅提異議。凡工程習慣應予施作不給價之附帶工作及所有細微部份,雖未在圖樣、標單及說明書註明者,但為完成本工程所不可缺者,亦應一併施工完竣,不得藉詞推諉及申請加價。
(十二)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十三) 本工程空污費由得標廠商先行代繳後檢據向本校請領,若有任何滯納金或逾期罰款等情事,均由廠商自行負擔。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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