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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合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聘有建築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
2.當年度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四)前述「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規定辦理。
(五)依法免繳納營業稅稅金者應附文件影本。
(六)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
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七)依法免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稅金者應附文件: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八)投標廠商之全部或一部份資格,不得以其分包廠商具有者代替。
(九)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十)其他如「廠商投標文件清單」及「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領取圖說時間方式:
(一) 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至投標收件截止日止。
(二)上網領取: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
商端領標作業)。圖說費新台幣200元,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三)本採購案採電子領標,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不另備書面文件。
(四)招標機關地址: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五)招標機關聯絡人:鄭雅惠;電話:05-6315217;傳真:05-6365053;電子信箱:jyh_0420@nfu.edu.tw。
(六)收受投標文件場所: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七)收受投標文件截止期限:民國106年1月23日17時。
(八)開標時間及地點:
1.開標時間:民國106年1月24日上午11時。
2.開標地點:本校行政大樓會議室。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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