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國立臺東大學知本校區行政服務大樓1樓招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國立臺東大學總務處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經審查委員會審查評分合格後,始能進入價格標。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決標,並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2條辦理。
(2)投標廠商如以票據繳納押標金,請勿另附回郵信封,本校係採開標當場退還或採匯款方式(請自總務處事務組網站下載退還申請書)退還。
(3)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備妥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皆須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收件地點:950309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收件者為「國立臺東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4)投標人請於開標時間攜帶印章親自或由委託人攜帶委託授權書參加開標;如未參加,視同自動放棄說明權利。
(5)投標廠商需於投標前親自洽本單位確認現場施工環境,並勘察實際狀況估算成本,加入投標總價中,得標後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追加相關費用。
(6)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7)在開標日前,本案招標文件若有補充說明或更正者,將刊登政府電子採購網,請投標者自行查閱。
(8)本案招標文件若有未盡事宜,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