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電子郵件信箱
tuba9808119@nt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會議室(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東大附屬特教學校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事務組簽呈:因涉及學生食品安全考量有其必要性必須收取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事務組簽呈:因涉及學生食品安全考量有其必要性必須收取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114年8月30日起至民國115年7月31日止。(以學生 實際上課日計算)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證明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登記項目須與本採購標的相符合)(登記或設立營業項目為餐館業或其他餐飲(食)業者)。
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該文件視為無效。廠商得以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列印登記資料代之。並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
(二)投標廠商必須依據法規食品衛生管理法,通過衛生機關執行餐盒食品工廠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稽查符合,且經複查合格之餐盒食品工廠業者。
(三)受廠商聘用之營養師考試及格證書(領有營養師執業執照尤佳)設計菜單。及廚師(廚師至少三人丙級以上)證照影本。
(四)須檢附納稅證明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其營業範圍或工廠登記證之生產項目須登錄相關標的物之工廠),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買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五)員工六人以上(須附勞保及薪資或扣繳憑單證明)
(六)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七)廠商餐飲從事人員6個月內須接受食品良好衛生規範「食品業者衛生管理」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八)投標廠商聲明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