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電子郵件信箱
jen139666@mail.nttusps.nt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採購金額為契約金額加上後續擴充金額,合計總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65萬2仟元整,工程期間至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2個月內,施工項目為與本案相關工程或校內其他零星工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東大附屬特教學校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
(1)、經政府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含)以上之營造業廠商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決標對象之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證明: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如為免稅機關(構)或團體,應提供稅捐稽徵處出具之免稅證明資料。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自行將標單和資格等文件及證件分別裝入信封內郵寄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文書組,信封上請註明投標案號及名稱,並註明廠商名稱.電話及地址。
2.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4.【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一項】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5、詢問招標內容請洽黃組長電話:089-229912轉301,餘詳「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財物採購投標須知、證件審查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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