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電子郵件信箱
jen139666@mail.nttusps.ntt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所交財物品質及售後服務受本校認可者,得保留本109年2月10日,就本合約範圍內之增購權利,惟其金額10%,(增購部分就契約內單價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東大附屬特教學校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三段401巷170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做為資格證明文件,請勿使用。
(二)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自行將標單和規格等文件及證件裝入信封內郵寄或親送本校總務處文書組,信封上請註明投標案號及設備名稱,並註明廠商名稱及地址。
2.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4.【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一項】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請填寫實際人數。
5.詢問規範需求問題請洽學務處趙主任089-229912#400,有關招標事宜則請洽黃組長,電話089-229912轉301
6.招標程序及審查作業流程,請請「審查須知」。
7.餘詳「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國立台東大學附屬特殊教育學校財物採購投標須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