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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45號
履約期限
110年9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此為預估日期)
廠商資格摘要
1.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餐營、餐飲、包飯業別)。
2.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食品衛生檢驗合格通知書。
4.廚師證正反面影本。(決標後,廠商應於30日內檢附廚師三個月內之公、私立合格醫療機構體檢報告,項目應含:胸部X光、傳染性眼疾、皮膚病、傷寒、性傳染病(梅毒)、肺結核、A型、B型肝炎等餐飲從業人員體檢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採固定金額決標:幼兒園(桶餐)每人每餐:47元;小學低年級(盒餐) 、中高年級(桶餐)每人每餐:50元。實際付款金額依實際用餐日數與人數決定。
2.履約期限載明110年9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預估日期)之機關110學年上班上課日期間內供應機關事前提出數量之盒(桶)餐,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如110學年上班上課日期有變動,以機關通知之上班上課日期為供餐履約日期。
3.本校午餐食材供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規定應使用四章一Q農產品,請廠商配合並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臺東縣政府教育處公佈之相關規定執行。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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