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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耐震能力詳細評估標的物學校建築如期末報告書中結果為應進行建築耐震能力補強工程,招標機關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結果為優良且後續擴充預算經費已由上級核撥至本校,得以限制性招標方式優先與得標廠商進行學校建築耐震能力補強工程之設計與監造勞務費用議價作業;後續擴充項目為學校建築耐震能力補強工程之設計與監造勞務採購;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76,000元;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09年1月1日到112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開標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45號本校博愛樓一樓教授休息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45號本校總務處
履約期限
期初報告25 日曆天;期末報告15 日曆天,細節詳見勞務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營(執)業範圍應包含提供土木科別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等服務,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
(1)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土木、結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結構) 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 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須提出經稽徵機關核章或公庫蓋章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401表)(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營業項目相關公會會員證,與公司營業項目相關公會會員證需在有效期限內。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視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本案預算為新台幣697,000元。)
二、機關辦理開標作業時,如廠商未到場者,視同主動放棄比減價權利。
三、廠商所遞送之投標文件,除基本資格審查應附證明資料外,如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查詢押標金保證金同意書、總價標單、詳細標單、委託授權書(如有委託參與開標之情形才需要,並請受委託人帶身分證正本)等全部應檢附招標公告文件都應檢附,方能進行辦理審查,如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不合格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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