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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聯大2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係以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工程契約範本為原則,增加部分修改後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所列營業項目記載有下列任一者之合格廠商):
1.土木包工業、綜合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2.室內裝修業(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室內裝修專業技術
人員登記證。
3.其他依法得以承攬本工程之合格廠商。
及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行業
登記證。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
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
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
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
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最近一期公會會員證明、廠商投標聲明書、切結書(廠商之責
任及遵守法令之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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