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辦理本校2校區校園監視系統汰換更新改善,改善完成,加強夜間照明,消防設備完善,並可整合遠端監視器畫面,校安人員執勤人員及警衛鈞可即時掌握校內各區域現況,提供師生一個更加安全的教學、學習環境,讓家長安心將家中學子交予學校,盡可能營造安全無死角日/夜安全學習環境,以教育更為自由開放空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聯大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所列營業項目記載有下列任一者之合格廠商:
A.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或下列任一業類: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電信工程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之廠商。
B.其他監視器相關營業項目或依法得以承攬本項業務者。
2、並具備下列資格證明文件:
(1)公司設立登記相關證明文件。
(2)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D)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4)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
附加說明
110年8月4日更正說明:
因有廠商於110年8月3日提出規格釋疑,爰調整部分可能有疑慮之規格說明及相對應表格。
原公告附加說明:
為因應COVID-19疫情及配合政府公告相關政策,廠商開標時請遵守以下事項:
1.
開標地點:為本校資訊處大樓1樓第三會議室。
2.
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最多3人。請特別注意疫情期間至本機關開標者,應
遵守防疫規定全程配戴口罩,於本機關校門入口量體溫、登記實聯制,符合防疫規定始得進入本機關,並依安排之場地及座位參加開標。
3.
投標須知第三十條依採購法不公開開標之依據:增加勾選■(5)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0年5月18日工程企字第1100100299號函: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本案為議價案時得採同步視訊開標,請投標廠商下載webwx app,開標時輸入本處開發之會議代號進入會議室,投標廠商可不用到場開標(請預先聯絡本機關)。
一般性說明:
1.各項招標文件效力優先順序如後:投標須知、採購需求說明書、採購需求規格表、契約本文、廠商企劃書及其餘各文件(高至低,如有互相牴觸者,以效力高者或對機關有利者為優先)。
2.本採購案招標公告之各項文件,由廠商投標之行為視為雙方合意,並於決標之時起生效,決標日期即為簽約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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