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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ngen@nuu.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八甲校區)資訊處4樓I1-403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聯大2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 50 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並需安裝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2.其他依法得以承攬本標案之合格廠商或營業項目符合者並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施工時現場應由具領有合格證照人員承做)。
附加說明
1.學校為教學單位,施作須配合使用單位可施作時間施作(單位設備須經各單位同意並於上課空堂時始得施作),得標廠商須於施作前知會使用單位辦公室或能源組核可後始得施作。
2.申訴或檢舉不法:行政院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中央
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或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
60000號信箱,電話:02-22918888)、苗栗縣調查站(苗栗郵
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
(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電話:02-23565529、傳真:02-235830
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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