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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chiang@ni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視得標廠商履約情形,保留契約期滿後依原契約條件之項目、內容及單價續約一年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限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校總務處出納組付費200元後至採購組領取。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行政大樓一樓101會議室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得標後棄標,校方短時間因環境髒亂另聘工人所造成損失。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得標後棄標,校方短時間因環境髒亂另聘工人所造成損失。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或送達本校採購組(行政大樓一樓)承辦人收,餘詳招標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公司變更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最新資料代之。
(3)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文件:須檢附廠商最近一期之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個人綜合所得稅為證明,或最近一期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及須檢附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與營業範圍須與林業、園藝、綠美化等相關事業證明文件。廠商決標後提送「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或取得具有「廢棄物清除許可之廠商」合作同意書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標價清單。
(6)建議書或服務建議書(10份,評選案適用)
(7)其他:餘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限時掛號寄達本校採購組收,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標案之名稱、案號,並附大型信封26×38cm以上並書妥收信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 130元。(人工領標費用每份貳佰元,郵購匯票受款人請書明國立宜蘭大學)
(二)親自領標限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校總務處出納組付費後至採購組領取。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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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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