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3,622,053元
適用條款
流標、廢標、終止或解除契約前已辦理公開閱覽,且重行招標增加金額未達查核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限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校總務處出納組付費1000元後至事務組領取
開標地點
260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一號行政大樓一樓1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或送達本校事務組(行政大樓一樓)承辦人收,餘詳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6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一)、投標廠商須符合以下之資格: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廠商應繳資格證明文件:
(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證明文件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2)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之切結書1。
二、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
於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地點及售價
(一)限時掛號寄達本校事務組收,信封封面註明索取標案之名稱、案號,並附大型信封26×38cm以上並書妥收信人姓名、地址貼足回郵 250元。(人工領標費用每份1000元,郵購匯票受款人請書明國立宜蘭大學)
(二)親自領標限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校總務處出納組付費後至事務組領取。
(三)電子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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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一樓101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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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23,622,053元,係僅限於「水管工程」及「電氣工程」部分,即一般工程實務上所慣稱之水電工程,並不包括「空調工程」、「電梯工程」、「停車控制工程」及「醫療氣體、設備工程」。(依據工程會89年2月12日工程企字第89003814號函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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