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10055 已決標公告

音樂二館空調改善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決標日:110/1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0,000
原始預算
$ 419,000
底價金額
$ 390,000
決標折數
89.7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n8765061@general.tnu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419,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會議室(行政大樓B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決標日次日起20個日曆天 監造-至工程標完成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或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空調或電機技師),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資格審查表):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專業資格(擇一): 1、冷凍空調工程技師事務所 (1)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2)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證書。 (3)冷凍空調技師公會110年度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公司) (1)冷凍空調或電機技師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範圍包括冷凍空調工程科之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業。 (7)企劃書:1式8份,內含要項請參考招標文件(需求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除應配合本校採購相關作業規定外,另必須配合補助單位(教育部)之需求(如:作業期程、查核、驗收、竣工成果報告及隔年驗證報告等)相關作業規定(詳附件:110年度教育部建構智慧低碳校園計畫),必要時應配合辦理說明簡報,並出席本計畫相關會議。 2.應依現場實際狀況規劃,必要時應至現場進行會勘量測,以取得設計參考數據。 3.設計圖說文件(含細部設計圖說、詳細預算書、設備規範或施工規範等)須經本校審核認可,並協助辦理工程發包作業。 4.設計監造單位不得承攬本案工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2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n8765061@general.tnu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9,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419,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15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6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會議室(行政大樓B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決標日次日起20個日曆天 監造-至工程標完成驗收合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或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空調或電機技師),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資格審查表):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專業資格(擇一): 1、冷凍空調工程技師事務所 (1)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2)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證書。 (3)冷凍空調技師公會110年度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公司) (1)冷凍空調或電機技師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範圍包括冷凍空調工程科之工程服務及相關技術顧問業。 (7)企劃書:1式8份,內含要項請參考招標文件(需求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除應配合本校採購相關作業規定外,另必須配合補助單位(教育部)之需求(如:作業期程、查核、驗收、竣工成果報告及隔年驗證報告等)相關作業規定(詳附件:110年度教育部建構智慧低碳校園計畫),必要時應配合辦理說明簡報,並出席本計畫相關會議。 2.應依現場實際狀況規劃,必要時應至現場進行會勘量測,以取得設計參考數據。 3.設計圖說文件(含細部設計圖說、詳細預算書、設備規範或施工規範等)須經本校審核認可,並協助辦理工程發包作業。 4.設計監造單位不得承攬本案工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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