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8030 已決標公告

教學大樓教學空間裝修統包工程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決標日:108/07/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宇禾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00,000
原始預算
$ 2,6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逸瑋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2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逸瑋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2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yiwei@general.tnua.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C10803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供師生更舒適的教學空間,搭配既有整體一致性規劃,改善燈光、地板、牆面等教室配置,回應小班教學與研究之上課需求。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6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108年10月25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由開業建築師、室內裝修業或綜合營造業者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例:同時有設計及施工資格之室內裝修業者)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切結書。 切結書格式參考本案投標須知末頁附表,並請參考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 (3)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a.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工程承攬手冊、公會會員證(當年度)等。 b.室內裝修業者除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之外,應再檢附裝修業登記證、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等證明文件。 c.建築師為開(執)業證書、公會會員證(當年度)等。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廠商可列印由主管機關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機關審查,設計核可後應於3日內申報開工,並限於108年10月25日前(或服務建議書承諾期限較短者)完工,工程驗收後保固1年。 (二)投標廠商應按圖說仔細估算工程內容、項目、數量、品質、標單及價格,凡圖說或工作項目未明載,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須,或工程慣例所應為之事項,應全部包括在內,不得另外加價。 (三) 本工程不舉行說明會,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工程圖說,並親自現勘場地。(管理單位:通識教育中心,電話:(02)28961000分機361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逸瑋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2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逸瑋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2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yiwei@general.tnua.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C10803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供師生更舒適的教學空間,搭配既有整體一致性規劃,改善燈光、地板、牆面等教室配置,回應小班教學與研究之上課需求。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15 17:00
開標時間
108/07/16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108年10月25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由開業建築師、室內裝修業或綜合營造業者共同投標,或單獨投標(例:同時有設計及施工資格之室內裝修業者)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投標廠商切結書。 切結書格式參考本案投標須知末頁附表,並請參考公共工程委員會「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規定。 (3)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a.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營造業登記證、工程承攬手冊、公會會員證(當年度)等。 b.室內裝修業者除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之外,應再檢附裝修業登記證、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等證明文件。 c.建築師為開(執)業證書、公會會員證(當年度)等。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廠商可列印由主管機關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送機關審查,設計核可後應於3日內申報開工,並限於108年10月25日前(或服務建議書承諾期限較短者)完工,工程驗收後保固1年。 (二)投標廠商應按圖說仔細估算工程內容、項目、數量、品質、標單及價格,凡圖說或工作項目未明載,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須,或工程慣例所應為之事項,應全部包括在內,不得另外加價。 (三) 本工程不舉行說明會,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工程圖說,並親自現勘場地。(管理單位:通識教育中心,電話:(02)28961000分機361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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