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8027 已決標公告

關美館典藏庫房空調熱泵節能績效保證統包工程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決標日:108/07/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喜樂喜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830,000
原始預算
$ 4,830,000
底價金額
$ 4,83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1 - 暖氣, 通風及空調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n8765061@general.tnu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屬於節能績效保證專案,全案節能績效須達保證節能率45%以上。 當專案計畫節能率達大於等於15%、小於45%廠商承諾之專案計畫節能率者,本校當年度以廠商承諾之專案計畫節能率為45%基數按比例支付補助款總額調整,但需扣減已撥付廠商之金額,若本校於本階段需付款金額低於已撥付廠商之金額,則廠商方應於90天內繳回差額。當專案計畫節能率小於15%者,本校不付款,並要求廠商限期改善、重新訂定1個月節能計算起始點。如果連續二次單位省電率與基線比較無法達15%以上,本校即可拒絕繼續履行保證效益付款辦法,且已撥付廠商之金額,廠商應全部繳回。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開工並於108年10月25日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以上電器承裝業或丙級以上冷凍空調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符合相關)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廠商可列印由主管機關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改善案規劃,將B1樓層之3間典藏庫房既有空調箱電熱器系統,改為高效率水對水熱泵除濕系統,一方面熱泵熱水可取代原電熱器,另一方面熱泵可提供冰水,減少原空調系統耗電,並新設空調監控系統,使典藏庫房能控制溫度於20~22°C及濕度於50~60%範圍內,延長典藏作品保存年限,降低用電及費用支出。 專案注意事項: (1)本案屬於節能績效保證專案,期間為除本年度施工外並維持後續6年驗證,全案節能績效須達保證之節能率45%以上。 (2)專案期間內之節能效益量測驗證與設備維護保養、保固。 (3)專案期間內之相關配合工作(配合簡報與現場參訪解說)。 (4)竣工前完成改善前節能量測並提送改善前節能量測報告。 (5)決標日次日起2週內提送經空調技師簽認之設計預算書圖及施工規範供專案管理單位審查。 後續量測驗證時間 次數 年度量測驗證時間 第2次量測驗證 109年10月1日~109年11月31日 第3次量測驗證 110年10月1日~110年11月31日 第4次量測驗證 111年10月1日~111年11月31日 第5次量測驗證 112年10月1日~112年11月31日 第6次量測驗證 113年10月1日~113年11月31日 第7次量測驗證 114年10月1日~114年11月31日 廠商應於量測驗證後10日曆天內繳交量測驗證報告,經機關核定,以報告所示之節能率作為下一年度給付設備費用之依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n8765061@general.tnu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83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屬於節能績效保證專案,全案節能績效須達保證節能率45%以上。 當專案計畫節能率達大於等於15%、小於45%廠商承諾之專案計畫節能率者,本校當年度以廠商承諾之專案計畫節能率為45%基數按比例支付補助款總額調整,但需扣減已撥付廠商之金額,若本校於本階段需付款金額低於已撥付廠商之金額,則廠商方應於90天內繳回差額。當專案計畫節能率小於15%者,本校不付款,並要求廠商限期改善、重新訂定1個月節能計算起始點。如果連續二次單位省電率與基線比較無法達15%以上,本校即可拒絕繼續履行保證效益付款辦法,且已撥付廠商之金額,廠商應全部繳回。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4 17:00
開標時間
108/07/25 10:0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次日起開工並於108年10月25日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丙等以上電器承裝業或丙級以上冷凍空調業或能源技術服務業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符合相關) ※營利事業登記證明文件,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4.14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廠商可列印由主管機關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改善案規劃,將B1樓層之3間典藏庫房既有空調箱電熱器系統,改為高效率水對水熱泵除濕系統,一方面熱泵熱水可取代原電熱器,另一方面熱泵可提供冰水,減少原空調系統耗電,並新設空調監控系統,使典藏庫房能控制溫度於20~22°C及濕度於50~60%範圍內,延長典藏作品保存年限,降低用電及費用支出。 專案注意事項: (1)本案屬於節能績效保證專案,期間為除本年度施工外並維持後續6年驗證,全案節能績效須達保證之節能率45%以上。 (2)專案期間內之節能效益量測驗證與設備維護保養、保固。 (3)專案期間內之相關配合工作(配合簡報與現場參訪解說)。 (4)竣工前完成改善前節能量測並提送改善前節能量測報告。 (5)決標日次日起2週內提送經空調技師簽認之設計預算書圖及施工規範供專案管理單位審查。 後續量測驗證時間 次數 年度量測驗證時間 第2次量測驗證 109年10月1日~109年11月31日 第3次量測驗證 110年10月1日~110年11月31日 第4次量測驗證 111年10月1日~111年11月31日 第5次量測驗證 112年10月1日~112年11月31日 第6次量測驗證 113年10月1日~113年11月31日 第7次量測驗證 114年10月1日~114年11月31日 廠商應於量測驗證後10日曆天內繳交量測驗證報告,經機關核定,以報告所示之節能率作為下一年度給付設備費用之依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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