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107003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活動中心空調節能計畫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決標日:106/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7,000
原始預算
$ 2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4.5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n8765061@general.tnu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2/14
原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8 17:3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會議室(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107/2/28 監造:106/8/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資格審查表):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專業資格(擇一): 1、冷凍空調工程技師事務所 (1)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2)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證書。 (3)冷凍空調技師公會106年度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公司) (1)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7)企劃書:1式8份,內含要項請參考招標文件(需求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計畫經費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補助,如經立法院審議刪減部分經費而減少時,本計畫設計監造費、工程費及TAB費(綠廳舍類無)將依各單位工程標之決標順序依序辦理撥付,至全部額度分配完畢為止;另本計畫經費如經立法院凍結部分經費時,將於解凍後再行撥付凍結之款項。 (二)本案因受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補助,故評審結果序位第1名廠商將先保留決標,俟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將另行通知本校,再辦理決標作業。 (二)本案不舉行工地說明會,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需求書等,並親自現勘瞭解工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2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機關代碼
3.92.32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聯絡人
陳鴻興
聯絡電話
(02)28961000#1545
傳真號碼
(02)28938857
電子郵件信箱
n8765061@general.tnu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2/14
原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18 17:00
開標時間
106/12/18 17:30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會議室(行政大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107/2/28 監造:106/8/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冷凍空調工程技師,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資格審查表):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公司執照或營利事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專業資格(擇一): 1、冷凍空調工程技師事務所 (1)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執業執照。 (2)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證書。 (3)冷凍空調技師公會106年度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公司) (1)冷凍空調工程科技師證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7)企劃書:1式8份,內含要項請參考招標文件(需求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計畫經費係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補助,如經立法院審議刪減部分經費而減少時,本計畫設計監造費、工程費及TAB費(綠廳舍類無)將依各單位工程標之決標順序依序辦理撥付,至全部額度分配完畢為止;另本計畫經費如經立法院凍結部分經費時,將於解凍後再行撥付凍結之款項。 (二)本案因受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補助,故評審結果序位第1名廠商將先保留決標,俟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將另行通知本校,再辦理決標作業。 (二)本案不舉行工地說明會,投標廠商應詳閱招標文件、需求書等,並親自現勘瞭解工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1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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