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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h@general.tnua.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行政大樓B1樓總務處會議室(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收發室(行政大樓B1)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 45日曆天內完成履約含交貨至本校指定地點、安裝及測試完成。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付款方式、領取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2.網路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標系統下載。
(開標地點)
本校總務處會議室(行政大樓1樓)
(其他)
本案招標程序請洽總務處事務組嚴小姐02-28961000分機1526,需求內容請洽動畫學系余助教電話02-28961000分機6532
3.本校自112年7月1日起透過本校校務基金代理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給付廠商及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機構團體之跨行匯款,將自每筆給付款項內扣除跨行匯款手續費。匯款金額新臺幣200萬元(含)以內,每筆手續費新台幣 30 元整;新台幣200萬元以上,金額級距為100萬元,每級距增加手續費新台幣 10 元整。
4.請投標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
5.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應查詢本採購案是否有更正公告及更正事項,並以更正後之文件參與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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