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ewicher@general.tnua.edu.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請載明擴充之金額、數量或期間上限,並應將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計入採購金額。未保留增購權利者免填):廠商完成履約且履約情況良好(年度績效經過本校履約績效審查會審查合格者),本校得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得續約2次,每次1年,並由本校提供相關規格及數量等資料後另行辦理議價及重新議定合約內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校出納組繳交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憑收據至事務組領取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行政大樓地下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符合相關)
2.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付款方式、領取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工本費新台幣200元整:
2.網路領標:請逕至政府採領標系統下載。
3.通信領標:請用現金或郵政匯票,受款人需註明為: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註明函購案號與標的名稱及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掛郵資,寄到: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4.本案招標程序請洽總務處事務組葉小姐02-28961000分機1523。
5.需求內容(招標規範)請洽保管組賴小姐,電話02-28961000分機155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期限前至本校出納組繳交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憑收據至事務組領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