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29675289@ntua.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室內裝修許可申請、免變更使用執照申請等項目,預計擴充金額3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日內完成基本設計;基本設計經甲方核定次日起40日內完成細部設計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影本。
(2)有效期限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3)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2)有效期限之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技術顧問機構: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
(3)有效期限之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機關不提供紙本領標文
件。
2、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於本校上班時間(暑假期間每周五暑休,請於週一至週五來電)洽本案業務單位:總務處營繕組(02-22722181#1239)林鋅銘先生。
3、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本案是否有補充
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益。
4、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其餘內容以招
標文件為主。
5、本案評選委員會會議時間及地點於開標後另行通知,惟為利評選會議順
利召開,請投標廠商先行準備簡報,以利時效。
6、本案工程預計於115年度暑假辦理施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