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B-015 已決標公告

「美術大樓電氣線路整修等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決標日:113/0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世技電機空調聯合技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9,767
原始預算
$ 299,76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5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5
傳真號碼 (02)29696381
電子郵件信箱 ccy@ntu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31 10:00
開標時間 113/01/31 11: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60天內完成設計工作,並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之基本資格為電機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 (一)、財團法人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本項登記證明文件為指經濟部公司執照、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2、本項登記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目須與本工程相關。3、本項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4.電機技師執業執照。 5.有效期內之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6.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二)、電機技師事務所 1.電機技師執業執照。 2.有效期內之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電機技師執業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31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1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5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聯絡人
莊先生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5
傳真號碼
(02)29696381
電子郵件信箱
ccy@ntu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31 10:00
開標時間
113/01/31 11: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開標室,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次日起60天內完成設計工作,並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之基本資格為電機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 (一)、財團法人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範圍包括電機工程技術服務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本項登記證明文件為指經濟部公司執照、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惟不含營利事業登記證。2、本項登記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目須與本工程相關。3、本項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技術顧問機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同業公會會員證。 4.電機技師執業執照。 5.有效期內之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6.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二)、電機技師事務所 1.電機技師執業執照。 2.有效期內之電機技師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電機技師執業執照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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