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A-007 已決標公告

學校南側(大觀路一段29巷177號)資料庫房建置工程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決標日:112/05/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奕捷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80,000
原始預算
$ 1,838,948
底價金額
$ 1,770,000
決標折數
77.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豈汶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8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聯絡人 林豈汶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8
傳真號碼 (02)29696381
電子郵件信箱 sharonlin@ntu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 (1) 營造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2) 經濟部公司執照或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 1、 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為指依公司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非指「營利事業登記證」。 2、 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目須與本工程相關。 3、 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 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4)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帶之。 (5) 信用證明相關文件(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性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 校方提供之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投標廠商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未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豈汶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8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營繕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聯絡人
林豈汶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8
傳真號碼
(02)29696381
電子郵件信箱
sharonlin@ntu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5 17:00
開標時間
112/06/06 10:3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9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室內裝修業: (1) 營造業登記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2) 經濟部公司執照或經濟部(或直轄市政府)核發之「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表」 1、 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為指依公司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非指「營利事業登記證」。 2、 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目須與本工程相關。 3、 本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 有效期限之公會會員證影本。 (4)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1、 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2、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帶之。 (5) 信用證明相關文件(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性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 校方提供之文件(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投標廠商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未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6/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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