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80 已決標公告

委任律師收回遭占用南北側校(房)地專業服務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決標日:108/10/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旭婷聯合法律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522,000
原始預算
$ 9,522,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藝華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29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聯絡人 高藝華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29
傳真號碼 (02)29601822
電子郵件信箱 yh6215@ntu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0/14
原公告日 108/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0/17 09:00
開標時間 108/10/17 10:00
開標地點 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行政大樓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110/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登記須與本採購標的相關)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律師證書。 (四)經法院准予登錄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加入台北律師公會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10/05更正公告內容為:修改需求說明書第七點第(二)項文字;增加需求說明書附件-相關裁判書。 108/10/09更正公告內容為:投標須知第38點第四項及第五項文字修正;資規格審查項目程序表第貳點第1-4項及第1-5項文字修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1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高藝華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29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聯絡人
高藝華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29
傳真號碼
(02)29601822
電子郵件信箱
yh6215@ntua.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10/14
原公告日
108/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0/17 09:00
開標時間
108/10/17 10:00
開標地點
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行政大樓三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58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行政大樓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110/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登記須與本採購標的相關)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律師證書。 (四)經法院准予登錄之相關證明文件。 (五)加入台北律師公會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10/05更正公告內容為:修改需求說明書第七點第(二)項文字;增加需求說明書附件-相關裁判書。 108/10/09更正公告內容為:投標須知第38點第四項及第五項文字修正;資規格審查項目程序表第貳點第1-4項及第1-5項文字修正。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0/1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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