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12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綜合大樓、大漢樓、圖文視傳大樓及美術系屋頂防水整修工程」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決標日:106/06/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文華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36,000
原始預算
$ 16,375,002
底價金額
$ 15,000,000
決標折數
86.2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3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蒼霖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7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聯絡人 郭蒼霖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7
傳真號碼 (02)29696381
電子郵件信箱 calingkuo@ntu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375,00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6,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程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須另檢附: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 本(106)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申報書或營業稅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其他: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蒼霖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7
機關代碼
3.92.31
單位名稱
總務處/營繕組
機關地址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聯絡人
郭蒼霖
聯絡電話
(02)22722181#1237
傳真號碼
(02)29696381
電子郵件信箱
calingkuo@ntu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375,00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6,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4 09:0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00
開標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1段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工程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須另檢附: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 本(106)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申報書或營業稅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 其他: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信用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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