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27 已決標公告

圖書館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鄀瑟室內裝修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8,000
原始預算
$ 769,257
底價金額
$ 762,700
決標折數
98.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3.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俊榮
聯絡電話 (03)8226108#602
機關代碼 3.92.3.9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意里42鄰府前路27號
聯絡人 邱俊榮
聯絡電話 (03)8226108#602
傳真號碼 (03)8236597
電子郵件信箱 510125@msa.hlis.hl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69,25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4 13:30
開標時間 108/05/14 14: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意里42鄰府前路27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45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級以上之各級營造廠商(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將優先 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 格標,或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廠商減價至多3次。 (二)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8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五)本案工期已有考量計入修正後勞基法一例一修天數,廠商履約不得藉 以要求增加工期或經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4 13: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俊榮
聯絡電話
(03)8226108#602
機關代碼
3.92.3.9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意里42鄰府前路27號
聯絡人
邱俊榮
聯絡電話
(03)8226108#602
傳真號碼
(03)8236597
電子郵件信箱
510125@msa.hlis.hl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69,25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4 13:30
開標時間
108/05/14 14: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意里42鄰府前路27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開工日起45日曆天內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丙級以上之各級營造廠商(E101011)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將優先 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 格標,或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記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廠商減價至多3次。 (二)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開標時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本採購案為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 8條」規定,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獨資請檢附負責人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縣(市)主管機關核發有效期間(6個月)之證明文件或公函。 (五)本案工期已有考量計入修正後勞基法一例一修天數,廠商履約不得藉 以要求增加工期或經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4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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