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33 已決標公告

106學年度學校熱食部暨學生宿舍伙食供應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可口味便當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390,000
原始預算
$ 6,390,000
底價金額
$ 6,39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3.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忠輝
聯絡電話 (03)8312312
機關代碼 3.92.3.56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聯絡人 徐忠輝
聯絡電話 (03)8312312
傳真號碼 (03)8312314
電子郵件信箱 shu@hla.h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履約良好,經校方同意得以換約方式不再議價續約,將107及108學年度學校熱食部暨學生宿舍伙食供應,金額新台幣12,780,000元整納入後續擴充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31 09:00
開標時間 106/07/31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 8 月 1 至 107年7月31 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持有政府登記合格之餐飲業、餐盒業及其他相關之飲食業之公司或行號登記證。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3、一年內無退票之證明。4、主廚及替代主廚須丙級以上(含丙級)廚師考試及格之證明文件(至少2位)。5、餐飲從業人員(6人(含)以上)於開標近日一年內接受健康檢查合格者始得從事餐飲工作(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2.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3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5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徐忠輝
聯絡電話
(03)8312312
機關代碼
3.92.3.56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聯絡人
徐忠輝
聯絡電話
(03)8312312
傳真號碼
(03)8312314
電子郵件信箱
shu@hla.h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如履約良好,經校方同意得以換約方式不再議價續約,將107及108學年度學校熱食部暨學生宿舍伙食供應,金額新台幣12,780,000元整納入後續擴充招標。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31 09:00
開標時間
106/07/31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 8 月 1 至 107年7月31 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持有政府登記合格之餐飲業、餐盒業及其他相關之飲食業之公司或行號登記證。 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3、一年內無退票之證明。4、主廚及替代主廚須丙級以上(含丙級)廚師考試及格之證明文件(至少2位)。5、餐飲從業人員(6人(含)以上)於開標近日一年內接受健康檢查合格者始得從事餐飲工作(附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損失,概由投標廠商負責。 2.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本採購招標公告領標及投標截止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領標及投標時間者,則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標及投標截止時間代之,原訂開標時間亦一併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辦理開標。如開標當日因颱風等災變停止辦公者,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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