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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山農巷27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屬行號時,其登記營業項目列有「精密儀器製造業」、「精密儀器批發業」、「精密儀器零售業」或得以製造、販售精密儀器設備;或其他類別廠商之登記或設立文件列有前開內容者,但投標 廠商屬公司組織者,不在此限。
2.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
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
有關業務。
3.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調整: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90天(工作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校生物科、園藝科、農經科教室或農場,完成設備及設施安裝及施工,舊有設備搬運至指定區域)。
2.113年5月3日更正招標公告日 (含),之前已投標之廠商標單為有效。
3.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日期及時間:113年5月09日17時0分。
開標日期:113年5月10日10時30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仁愛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