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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山農巷27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7月1日止(寒、暑假除外)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執照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三)需於近5年內交通部公路總局遊覽車客運業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等第列為乙等(含)以上廠 商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係屬國教署延續性計畫,採分年編列預算分次補助;惟110學年度預算尚未核定,為利開學後載運學生需要,爰先行招標,預算未完成核定前得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未通過時廢標。
(二)保留決標之期限至民國110年8月15日止,投標廠商如作為本校保留決標之對象時,其報價有效期限延長至前開日期,俟本年度所需經費通過後再予執行。
(三)得標廠商應徵得本機關同意後始得履約,未遵守本約定而衍生損失者,本機關不負賠責任。
(四)機關洽請廠商延長投標文件有效期,廠商不同意展延者,發還廠商之押標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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