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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4彰化縣秀水鄉中山路36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或通訊郵購新臺幣貳佰元整以現金或郵局匯票2.電子領標免費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4彰化縣秀水鄉中山路364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7月25-31日(活動日程為七天六夜)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標的物(製造)(代理)(銷售)廠商經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所列印公示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檢附)。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資料影本;新設立或無營業之廠商可憑稅捐機關核發有關證明文件參加投標。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甲種以上之旅行業執照
5.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明
6.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票據交換機購於截止投標日之前2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票據交換機購於截止投標日之前2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2預估15人(結算時以實際參加人數計算)
3.108年6月12日更正檔案(04-02修正後-招標規範-新住民子女越南溯根活動)內容:第七項費用及人數:學生10人、學生家長2人及隨隊教師3人(依實際程行人數為依據)
4.廠商提供企劃書7份-以中文直式橫書為原則,並請依評選項目依序排列,紙張大小為A4,裝訂於左側,並以連續方式編列頁碼,首頁請列評選項目內容摘要。
5.履約日期為108年7月25-31日(活動日程為七天六夜)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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