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10 已決標公告

108學年度學生專車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燁昇通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46,64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8,039,520
決標折數
98.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3.15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吳旭昶
聯絡電話 (06)5903994#2043
機關代碼 3.92.3.15
單位名稱 總務處庶務組
機關地址 712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聯絡人 吳旭昶
聯絡電話 (06)5903994#2043
傳真號碼 (06)5901045
電子郵件信箱 hhvs141@hhvs.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2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每份300元.交出納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8/03/06 09:30
開標地點 712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2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8月28日起至109年8月27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需具有經濟部核發之公司執照、地方主管機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需有「遊覽車或客運車或專辦交通車業務」之合法交通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自行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業登記 資料、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設立)證明或公司執照影本。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相關文件代之。 3.銀行開立之無退票紀錄.1年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5. 15輛(含)以上、41(含)人座以上之大客車行車執照影 印本車籍資料影本。投標所屬車輛需與投標公司一致(可證明 該輛車確為公司所有,若為子公司或負責人為同一人,須提出 相關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3.15
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聯絡人
吳旭昶
聯絡電話
(06)5903994#2043
機關代碼
3.92.3.15
單位名稱
總務處庶務組
機關地址
712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聯絡人
吳旭昶
聯絡電話
(06)5903994#2043
傳真號碼
(06)5901045
電子郵件信箱
hhvs141@hhvs.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12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親自領取每份300元.交出納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5 17:00
開標時間
108/03/06 09:30
開標地點
712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2臺南市新化區信義路5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8月28日起至109年8月27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需具有經濟部核發之公司執照、地方主管機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需有「遊覽車或客運車或專辦交通車業務」之合法交通公司。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自行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業登記 資料、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設立)證明或公司執照影本。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 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 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 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 相關文件代之。 3.銀行開立之無退票紀錄.1年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 5. 15輛(含)以上、41(含)人座以上之大客車行車執照影 印本車籍資料影本。投標所屬車輛需與投標公司一致(可證明 該輛車確為公司所有,若為子公司或負責人為同一人,須提出 相關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新化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5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