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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員林崇實高工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育英路103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8月31日(詳如契約書)
廠商資格摘要
有能力承攬本案,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一)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未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二)公司(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未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未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五)切結書(未附者,視為不合格標)。
(六)招標投標文件(未附或空白未填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投標標價清單(未附或空白未填者,視為不合格標)。
(八)委託代理出席開標授權書(請依本授權書注意事項)。
(九)企劃書一式6份。
符合以上資格且經審查合格之廠商始得參加評審作業。
附加說明
1.需求規格內容疑義請洽本校教務處 楊組長 電話:04-8347106#305。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本校不另行通知。
3.投標文件所載總標價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如以文字為數次表示之總標價不一致時,以最低額為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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