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nk1080213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高級中學充實教學設備財物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再偉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8,500
原始預算
$ 779,500
底價金額
$ 748,330
決標折數
98.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2.1.8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1 - 玻璃及玻璃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枝蔓
聯絡電話 (06)5052916#6317
機關代碼 3.92.1.81
單位名稱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744臺南市新市區大順六路12巷6號
聯絡人 林枝蔓
聯絡電話 (06)5052916#6317
傳真號碼 (06)5052917
電子郵件信箱 staff6@ms.nnkieh.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業務單位需求可依契約品項後續擴充8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779,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0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1 09:00
開標地點 國中部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89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大順六路12巷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03月2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或設立與本標案有關之廠商。 2.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應自行到現場查看,如有錯估相關費用者,應自行吸收。 2.廠商如未到開標現場,視同放棄說明、議價、減價、比減價格,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3.投標廠商應詳讀本案各投標文件之內容,對本案如有疑義,請於 4.規定期限內提出,未提出視同認同本標案各項標案文件。 5.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投標廠商與機關人員間不得有不當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等情事,機關人員如遇有前揭情事,依規定知會(兼辦)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1.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枝蔓
聯絡電話
(06)5052916#6317
機關代碼
3.92.1.81
單位名稱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744臺南市新市區大順六路12巷6號
聯絡人
林枝蔓
聯絡電話
(06)5052916#6317
傳真號碼
(06)5052917
電子郵件信箱
staff6@ms.nnkieh.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業務單位需求可依契約品項後續擴充8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779,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20 17:00
開標時間
108/02/21 09:00
開標地點
國中部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89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大順六路12巷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03月25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國內合法登記或設立與本標案有關之廠商。 2.有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應自行到現場查看,如有錯估相關費用者,應自行吸收。 2.廠商如未到開標現場,視同放棄說明、議價、減價、比減價格,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3.投標廠商應詳讀本案各投標文件之內容,對本案如有疑義,請於 4.規定期限內提出,未提出視同認同本標案各項標案文件。 5.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投標廠商與機關人員間不得有不當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等情事,機關人員如遇有前揭情事,依規定知會(兼辦)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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