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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6新竹縣關西鎮東安里中山東路二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工作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均可參加投標):1.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2.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2.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 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依其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投標廠商出席人員若非公司負責人、應檢附該公司負責人之 授權(委任)書。(未提出委任書,視同放棄減或重新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
5、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銀行向票據交換機構查證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影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 。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投標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縣調查站(地址: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竹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5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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