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23 已決標公告

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財物採購案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決標日:110/01/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2,044,185
底價金額
$ 2,027,500
決標折數
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2.1.7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庶務組長
聯絡電話 (037)868680#501
機關代碼 3.92.1.75
單位名稱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聯絡人 庶務組長
聯絡電話 (037)868680#501
傳真號碼 (037)863009
電子郵件信箱 ylsh501@ylsh.m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44,1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3 09:10
開標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1,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營業範圍或公司執照登記營業項目需登載相關標的物,並具備下列各項證件(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一)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繳稅收據聯。(二)按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現場領取: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每日08:00至17:00)內至本校(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繳交文件費新台幣300元後領取。(二)可上網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同上項。
其他 本採購若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將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本機關不另行通知),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 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 (二)廠商負責人如未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 (三)開標案件每一投標廠商得參加人數為
2 人,出席人員應配合機關要求簽到,非投標廠商之人員不得參與開標。 (四)投標廠商不得於開標及後續採購作業現場錄音錄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1.7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庶務組長
聯絡電話
(037)868680#501
機關代碼
3.92.1.75
單位名稱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聯絡人
庶務組長
聯絡電話
(037)868680#501
傳真號碼
(037)863009
電子郵件信箱
ylsh501@ylsh.m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044,1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3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0/01/13 09:10
開標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1,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8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利事業登記證之營業範圍或公司執照登記營業項目需登載相關標的物,並具備下列各項證件(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一)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繳稅收據聯。(二)按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現場領取:上班時間(星期一至五每日08:00至17:00)內至本校(苗栗縣苑裡鎮育才街100號)。繳交文件費新台幣300元後領取。(二)可上網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_2
同上項。
其他
本採購若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將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本機關不另行通知),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 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 (二)廠商負責人如未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到場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提出說明、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益。 (三)開標案件每一投標廠商得參加人數為
2
人,出席人員應配合機關要求簽到,非投標廠商之人員不得參與開標。 (四)投標廠商不得於開標及後續採購作業現場錄音錄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苑裡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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