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0 已決標公告

藝能大樓老舊廁所修繕美化工程委託技術服務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決標日:112/07/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成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7,004
原始預算
$ 249,478
底價金額
$ 237,00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2.1.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邱心誼
聯絡電話 (03)8321202#111
機關代碼 3.92.1.71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權里3鄰菁華街2號
聯絡人 邱心誼
聯絡電話 (03)8321202#111
傳真號碼 (03)8360021
電子郵件信箱 elaine6611@gms.hlgs.h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9,47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9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教學大樓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權里3鄰菁華街2號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並配合甲方送教育部國教署審核修正,監造服務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開業證書、執業執照等(工程技術顧問業另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限內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本案第一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一次招標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應由原住民廠商優先承包,投標廠商如具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原住民廠商資格,依其規定出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有效證明,獨資者得出具戶口謄本。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投標廠商與機關人員間不得有不當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等情事,機關人員如遇有前揭情事,依規定知會(兼辦)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提供企劃書文件之內容及要求: (一) 於本工程總預算新台幣331萬3,200元整範圍內(包含施工工程費、空氣污染防制費、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等),依相關法規,規劃設計藝能大樓老舊廁所修繕美化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請自行現場勘查。 (二)規劃設計原則:請參考需求說明書。 (三)企劃書印製1式5份;建議以A4紙張(A3需折疊成A4)、直式橫寫格式製作,並以電腦繕打,但相關之圖說不在此限。另亦建請加目錄、編頁碼、加封面並裝訂左側成冊。 (四)企劃書每份包括內容如下,每份總頁數以不超過50頁為原則(單面印製1張計1頁;雙面印製1張計2頁): 1、設計監造團隊實績 (1)團隊組織架構、人員學經歷、專長簡介 (2)廠商曾承辦類似本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之履約實績 2、工程規劃設計概要 3、工程監造執行策略 (1)服務期程及進度安排、管控與人力配置、如期履約之能力 (2)施工監造及品質作業技術管理(含監工人員資格條件) 4、投標標價清單,及標單費用估算方式與標價合理性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1.71
聯絡人
邱心誼
聯絡電話
(03)8321202#111
機關代碼
3.92.1.71
單位名稱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權里3鄰菁華街2號
聯絡人
邱心誼
聯絡電話
(03)8321202#111
傳真號碼
(03)8360021
電子郵件信箱
elaine6611@gms.hlgs.hl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49,47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7 17:00
開標時間
112/06/19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教學大樓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民權里3鄰菁華街2號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並配合甲方送教育部國教署審核修正,監造服務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廠商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並得執行業務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廠商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開業證書、執業執照等(工程技術顧問業另檢具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得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有效期限內之同業公會會員證。 4、本案第一次招標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一次招標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一條規定,應由原住民廠商優先承包,投標廠商如具有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八條規定原住民廠商資格,依其規定出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有效證明,獨資者得出具戶口謄本。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第一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第1階段先就原住民廠商所投之標進行審標、決標,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第2階段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依據「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投標廠商與機關人員間不得有不當請託關說、贈受財物、飲宴應酬等情事,機關人員如遇有前揭情事,依規定知會(兼辦)政風單位辦理登錄。 提供企劃書文件之內容及要求: (一) 於本工程總預算新台幣331萬3,200元整範圍內(包含施工工程費、空氣污染防制費、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等),依相關法規,規劃設計藝能大樓老舊廁所修繕美化工程委託技術服務,請自行現場勘查。 (二)規劃設計原則:請參考需求說明書。 (三)企劃書印製1式5份;建議以A4紙張(A3需折疊成A4)、直式橫寫格式製作,並以電腦繕打,但相關之圖說不在此限。另亦建請加目錄、編頁碼、加封面並裝訂左側成冊。 (四)企劃書每份包括內容如下,每份總頁數以不超過50頁為原則(單面印製1張計1頁;雙面印製1張計2頁): 1、設計監造團隊實績 (1)團隊組織架構、人員學經歷、專長簡介 (2)廠商曾承辦類似本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工作之履約實績 2、工程規劃設計概要 3、工程監造執行策略 (1)服務期程及進度安排、管控與人力配置、如期履約之能力 (2)施工監造及品質作業技術管理(含監工人員資格條件) 4、投標標價清單,及標單費用估算方式與標價合理性說明。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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