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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台東女中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四維路一段690號 (總務處文書組收)
履約期限
應自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在案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得以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屬特許行業者(營業項目代碼最後一碼為1者,為特許行業)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土木包工業(E102011):檢附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室內裝修業(E801060):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須於109 年 9月 14 日,下午 17 時00分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台東市四維路一段690號(國立臺東女子高級中學 總務處文書組收),請投標廠商自行預估時間,未於投標截止時間寄(送)達者,視為不合格標。
2、本工程本校係委託林容聖建築師事務所辦理設計監造工作,相關設計疑義或現場堪察請電洽:089-353237。
3、空氣汙染防治費由得標廠商負責辦理申報,並由廠商先行代墊該筆費用,廠商支付後請出具領據及繳費證明文件正本向本校申請支付。得標廠商若有延遲代繳而生滯納金,由廠商自行負責,不得向本校請領。
4、本校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有疑義、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之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補正。
5、截止投標與開標日若遇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機關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與開標時間代之。
6、本校施工現場堪察聯絡人:總務處主任或庶務組長,電話:321268分機280、281。
7、本案應配合本校作息時間,施工時間為工作天之上午8點至12點,下午1點至5點,放假日均不得施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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