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ffairs@ptgsh.p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上限:150萬元,擴充期間:111年6月30日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仁愛路94號(本校行政大樓5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0屏東縣屏東市仁愛路94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 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限內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應為110年5~6月份或110年7~8月份。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工程應於決標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須於假日及夜間施工,平日上課期間未經機關同意不得施工,詳契約規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