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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監造至工程完成驗收且無待辦事項止,工作報告書期限詳如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且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10條資格者。惟若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建築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工程技師、建築師負責辦理,相對之建築師、工程技師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負連帶責任。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信用證明
(5)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資格之證明文件
(6)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資格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截止投標期限:109年12月8日17:00
開標時間:109年12月9日08:30
評選時間:109年12月9日14:30
開標及評選會議地點:本校自強樓1樓會議室
評選會議注意事項:
1.本校提供單槍投影機及布幕,廠商需自備其餘簡報工具,廠商進行簡報人數以2人為限。
2.請提早10分鐘到現場抽籤決定順序,未於時間內到場者由本校代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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