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int3@tngs.tn.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民國106年7月2日至106年7月17日止(16天15夜)
廠商資格摘要
1.遊學服務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2)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 (2)配合旅行業廠商應檢附: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證協會會員證明文件。
(c).領團人員1名,語言別為英語之外語領隊人員執業證。
2.旅行業: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中華民國旅行
業品質保證協會會員證明文件。 (3)領團人員1名,語言別為英語之外
語領隊人員執業證。 (4)配合遊學服務業廠商應檢附: (a)公司登記證
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b)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
料。
3.廠商納稅之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向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
6.交通部觀光局所頒旅行業執照。
7.品保協會證書。
8.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核發證書。
9.履行契約責任保險證明。
10.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