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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經業務單位認可並經校長核定,擬增購之項目為109年度、110年度校園駐衛警保全服務採購案,以原決標總額後續擴充二年,擴充金額為新台幣270萬元,且需與其議價後簽訂合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62號行政大樓3F會議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12/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62號文書組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早上8:00至109年1月1日早上8:00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凡登記合格廠商。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 站之資料。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等。(不及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者得以相關文件代之)。
3.當年度保全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4.企劃書1式6份。
5.投標廠商聲明書、廠商之責任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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