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geaf2008@hgsh.h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270號;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新竹女中401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減少劣質廠商參加投標進而得標,影響學生午餐供餐穩定性及品質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讓得標廠商能提供一定的品質,以免影響學生午餐供餐穩定性及品質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270號;本校總務處文書組,假日請送至本校校門口警衛室
履約期限
115年08月01日至116年07月31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國教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制訂之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113.2.5修正)最新版本之範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合格立案之餐飲業或即食餐食製造業或食品製造業等或與本案相關行業之證明文件或與本案相關行業之工廠登記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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