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lgsh810@klgsh.kl.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32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324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採購標的相關業務之公司或行號2.最近或前一期營業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基隆市東信路324號總務處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親自領取或郵購(A3信封)郵資60元2.標單工本費一份200元3.可電子領標
其他
檢舉受理單位含中央採購機核小組聯絡方式及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2.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565529; 傳真:02-23583005
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3.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
4.基隆市調查站電話:02-24668888;檢舉信箱:基隆郵政60000信箱
疑義、異議受理窗口: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聯絡電話:(02)24278274#811 傳真:(02)24228018
地址:基隆市東信路324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6.4.13更正大圖輸出規格,故抽換標價清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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