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39C-1 已決標公告

機械科屋頂變電站及汽修科老舊危險電力改善工程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決標日:111/02/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建伸電機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49,000
原始預算
$ 2,597,081
底價金額
$ 2,590,000
決標折數
94.5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3.92.1.4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振銘
聯絡電話 (05)3794180#503
機關代碼 3.92.1.4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聯絡人 黃振銘
聯絡電話 (05)3794180#503
傳真號碼 (05)3707298
電子郵件信箱 kuotssh@tssh.c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8 11: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東石高中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6月30日(含)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合法登記設立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請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年度會員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檢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在作為證明文件,請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5.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 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其他證明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內之審查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1.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振銘
聯絡電話
(05)3794180#503
機關代碼
3.92.1.4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聯絡人
黃振銘
聯絡電話
(05)3794180#503
傳真號碼
(05)3707298
電子郵件信箱
kuotssh@tssh.c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17 17:00
開標時間
111/02/18 11:00
開標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東石高中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6月30日(含)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合法登記設立之甲級電器承裝業。請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及年度會員證。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檢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在作為證明文件,請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5.本投標須知所附之投標廠商聲明書第一項至第七項答「是」或未答者,不得參加投標;其投標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聲明書內容有誤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該聲明書未依規定填 寫、裝封、遞送者,不得作為決標對象。 6.其他證明文件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內之審查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東石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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