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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華路一段721號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60日曆天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工程行(附公會或商業證明,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土木包工業承攬工程手冊或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最進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華民國94年12月6日工程企字第09400451080號函說明:二、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原住民廠商須符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原住民個人或依法取得合格登記之原住民機構、法人、團體並持有證明文件。
(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檢附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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